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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国家政策梳理如下:
1、联合下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2月24日,发改委、工信部等11个国家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展望2035到205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更加完善。
2、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适时将实施范围拓展至轮胎等品种,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意见》指出,要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新能源汽车等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3、研究促进汽车等消费政策措施
3月1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促进汽车、家具、家电等重点商品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支持引导各地制定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电子产品以旧换新。
4、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税政策延长2年
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为促进汽车消费,会议确定,一是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5、鼓励快递企业提高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
4月2日,国家邮政局、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支持制造企业联合快递企业研发智能立体仓库、智能物流机器人、自动化分拣设备、自动化包装设备、无人驾驶车辆和冷链快递等技术装备,加快推进制造业物流技术装备智慧化。鼓励快递企业加快推广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淘汰更新老旧车辆,提高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
6、发布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4月16日,工信部发布《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将深入贯彻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秉承创新、融合、开放、合作的理念,持续优化标准体系,加快电动汽车整车、燃料电池、动力电池、充换电领域相关标准研制,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发挥标准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支撑我国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7、联合发布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4月23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同时还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
8、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
5月9日,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征求<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显示,示范期间,要推广超过1000 辆达到相关技术指标的燃料电池汽车,平均单车累积用氢运营里程超过3 万公里。被征求意见的有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等八个省份。
9、两会明确汽车行业发展重点
5月2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明确“专项债”和“两新一重”投资、以及减税降费等促消费,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以及智能网联战略规划将成为汽车行业发展重点。
10、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
6月11日,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具体分工。《意见》要求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11、加大储能发展力度,制定实施储能产业发展规划
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两次提到储能产业发展方向,其中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被列入2020年工作计划,并强调加大储能发展力度。研究实施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征集与评选,积极探索储能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电力辅助服务、分布式电力和微电网等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建立健全储能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平台。
12、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新版双积分政策
6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已经2020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3、工信部等拟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7月15日,工信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通知显示:共有北汽新能源、长城、上通五菱、重庆长安、奇瑞新能源、江淮汽车、比亚迪股份、东风汽车、一汽奔腾、合众新能源10家车企的16款车型参与此次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2020年12月。
14、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本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准入规定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15、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9月21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决定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示范期暂定为四年,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通知》明确表示,将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
16、国常会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10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规划》指出了四个关键发展方向。一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二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三要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四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
17、《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正式发布
10月27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全行业1000余名专家历时一年半修订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在上海发布。
18、国常会要求扩大汽车消费,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
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今年消费遭受疫情严重冲击,恢复正常增长有不少困难。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促进消费。其中之一是要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各地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 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19、中欧投资协定签署完成
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自2013年启动以来,迄今已举行了35轮谈判,长达7年,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合作将会是中欧投资协定的一个重点内容。
20、四部委发布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12月3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2021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2021年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以上内容摘自GGII的《新能源汽车行业月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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